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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内容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浏览次数:730      更新时间:2020-07-10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7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

  《意见》指出,遵循交通基础设施经济属性和发展规律,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要素支持,鼓励改革创新,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构建民营企业合理盈利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不得以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所在地设立子公司为由限制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要求。二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市场原则的铁路行业调度、收费定价、财务清算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健全运输企业间协商调度机制,平等协商处理相关事务。完善行业清算平台,制定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铁路运输收入清算规则,完善清算收费标准体系,保证各类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调动企业参与建设投资积极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塑造新型商业模式,拓展企业参与领域。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以铁路车站为载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打造公铁、铁水联运中心。四是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优化营商环境,税费优惠政策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主体,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五是强化资源要素支持,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与其他市场主体享受相同投资支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参与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融资支持。六是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强化有效沟通交流。建立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示范项目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议,调度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七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宣传推广评估。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刻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民营企业在创新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体制机制、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制定和实施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过程中认真听取民营企业意见,推动民营企业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守法合规经营,积极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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