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6年江苏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结果,共有60项新材料产品入选。这是继2025年首次认定33项后,我省再次集中认定一批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的新材料产品,旨在破解新材料产业“无材可用、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的瓶颈,为全省构建“1650”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材料支撑。
应用场景高端,涵盖领域广泛
本次认定的60项省首批次新材料,广泛服务于半导体、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从数量分布看,新型电子信息材料16项,新能源材料12项,航空航天材料11项,高端装备材料7项,绿色环保材料5项,生物医药材料4项。这些产品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均有重大突破,总体呈现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强、市场空间大等特点。
在半导体领域,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集成电路制造用光敏性聚酰亚胺(PSPI)光刻胶”、徐州博康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线光刻胶-HTI560”、联仕新材料(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制程用超净高纯电子级硝酸”等电子化学品,直接应用于芯片制造、封装等关键环节。苏州锦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先进封装用电子级球形二氧化硅”、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5G用电子级超细高纯球形二氧化硅”等,则为集成电路封装和5G通信提供基础材料支撑。在新型显示领域,江苏三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pTSF用窄发射绿色荧光发光材料(SG-51D)”、先导薄膜材料(江苏)有限公司的“高迁移率氧化物靶材”等均是决定终端产品显示品质的核心材料。
航空航天材料方面,高温合金和碳纤维成为亮点。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的“难变形大规格GH4141棒材”“航空航天用GH3230变形高温合金棒材”,航发优材(镇江)高温合金有限公司的“航空发动机用FGH96粉末高温合金制件”,以及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选区激光熔化成形用T70X金属粉末”,覆盖了变形高温合金、粉末高温合金和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等不同技术路线,共同为国家航空航天事业贡献江苏方案。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SYM46X高强高模高韧型碳纤维”、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的“HM43-12K碳纤维”和“低空飞行汽车用EM137系列预浸料”,体现了碳纤维在航空、低空经济等场景的应用拓展。
新能源材料表现同样亮眼。东部超导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低温高场下可控核聚变用高性能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和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超导核磁共振和核聚变合金用高纯铌材料”面向核聚变等前沿领域;江苏澳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高性能碳纤维环氧树脂复合材料”、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风电专用高性能干喷湿纺48K大丝束碳纤维”服务风电大型化趋势。在动力电池领域,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单壁碳纳米管导电剂”、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动力电池用国产高可靠绝缘防护复合胶膜材料”、珈云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的“AJ1025陶纤气凝胶绝热毡”等,为动力电池和新型储能提供关键材料。
此外,生物医药材料和绿色环保材料也有多项产品入选。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亲和层析介质”、江苏青昀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高阻隔透气医用闪蒸法超细纤维材料(1075B)”、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高附加值聚乙醇酸(PGA)”等,为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提供材料保障。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的“海水淡化反渗透膜及元件”和“高性能苦咸水抗污染膜及组件”面向水资源综合利用,提供高品质膜材料产品。
认定标准从严,瞄准关键环节
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根据省工信厅发布的《关于组织2026年江苏省“三首两新”认定申报的通知》,申报首批次新材料的产品,须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整体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能解决产业链短板问题,且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同时,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并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在检测验证方面,产品的理化指标、环境适应性、安全性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须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认定产品的可靠性,有助于打消用户“不敢用”的顾虑。
从入选产品看,不少产品直接面向产业链供应链的关键环节。例如,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导体级石英管”、江苏宏基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导体用超大尺寸环形细结构石墨”,服务于半导体工艺设备关键部件;南京瑞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AI芯片用超高导热金刚石铜一体化散热构件”,为高性能计算芯片散热提供“硬核方案”;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的“超低损耗弱耦合四芯光纤”和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的“反谐振空芯光纤”,则是瞄准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开发的创新产品。
完善配套政策,助力推广应用
在政策体系上,省工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研发应用的政策举措》,为省首批次新材料配套了推广应用“一揽子”增量政策:在政府采购方面,推动首批次新材料纳入科技创新采购政策范围,并探索在省属企业中建立应用尽职免责机制,将其纳入考核;在招标投标方面,首批次新材料参与投标时,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等要求;在资金支持方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联合体研发首批次新材料和相关中试平台建设;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相关专项基金也将积极投资首批次新材料应用项目。
下一步,江苏将持续发挥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导向作用,打通新材料从研发突破到场景落地的关键堵点,推动更多创新材料走出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以新材料的强供给带动产业链强链补链,不断夯实制造业创新根基,为全省“1650”产业体系建设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材料动能。 |